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婚内赠与第三者上百万元,原配能追回吗?
案情简介冯某与卫某200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1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中约定冯某与女儿各享有某房屋50%的份额,卫某则承担剩余房贷。然而,离婚后的平静被冯某发现的一笔巨额转账打破——前夫卫某在婚内出轨,并向第三者楚某赠与150万元。2023年,冯某向法院起诉卫某和楚某,认为两人存在婚外情,且卫某赠与楚某巨额资金的行为涉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卫某辩称:自己与楚某确实是恋爱关系,但是给楚某的钱大部分是用
案情简介冯某与卫某200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1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中约定冯某与女儿各享有某房屋50%的份额,卫某则承担剩余房贷。然而,离婚后的平静被冯某发现的一笔巨额转账打破——前夫卫某在婚内出轨,并向第三者楚某赠与150万元。2023年,冯某向法院起诉卫某和楚某,认为两人存在婚外情,且卫某赠与楚某巨额资金的行为涉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卫某辩称:自己与楚某确实是恋爱关系,但是给楚某的钱大部分是用
夫妻离婚,孩子遭罪,这是很多离婚家庭的真实写照,有时是因为父母一方不爱孩子,但有时是因为太爱孩子。父母爱得太极端,不惜抢夺藏匿、阻挠探望孩子,这种爱不仅错误,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那么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纠正这种极端的爱呢?一、提起监护权纠纷诉讼,要求直接抚养孩子或探望孩子案例一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28号: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案情简介:张女士和李先生2019年5月结婚,2020年11月生育女儿小李,
在大多数的离婚诉讼中,较为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房产、车辆、存款、公积金等等,但也有一些当事人认为,女方因生育所获得的生育津贴,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一并分割。那么,生育津贴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先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2023)豫1502民初7175号原告张某与被告彭某2018年11月2日在浉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22年1月10日生育一女。2023年,原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彭某离婚,法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债务人名下无财产也铁了心要做老赖,债权人是否就只能认栽了呢?在婚姻关系背景下,债权人至少可以尝试以下途径追索债务。一、请求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夫妻双方承担债务《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使双方离婚,债权人也可以向双方追索。但债务人名下无财产可执行,又难以认定夫妻共同债
此前,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出台意见,指导各地妥善处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问题,推动处理类案2068件,移送犯罪线索118条。由此可见,实践中存在不少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结婚的情况。那么,这些冒名登记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吗?案情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21号2013年12月11日,一女子假冒莫某某之名与姚某登记结婚,并收取礼金7万元,次日,该女子失踪。姚某向该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民
结婚后,如果一方身患精神疾病,导致夫妻感情逐渐淡化,甚至使婚姻关系陷入难以维系的困境,另一方是否可以选择离婚?怎么做才可以离婚?详见本文分析。案情简介2004年5月,张某(女)与黄某(男)登记结婚,2008年张某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精神发育迟滞。2016年11月,张某之父以张某的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与黄某离婚,后经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起诉。关于精神病人离婚,需要了解的那些事注:以下问题中所讲的精神病人,系无民
案例一A某的父亲因长期在外经商,平日里对A某的关心和照顾较少,关系一直较为疏远。后来,A某父亲在外长期与他人有婚外情,其与A某的母亲离婚,期间A某与父亲也并无往来。A某成年后,父亲因生活无法自理,要求A某履行赡养义务。那么,A某是否可以拒绝呢?律师解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
有很多华人、华侨、留学生等在国外结婚后又回国定居;也有些年轻人喜欢去一些具有浪漫意义的地方结婚,比如象征爱情、曾不准离婚的爱尔兰;还有一些中国人与外国人在国外结婚了……那么,这些人没有中国的结婚证,能不能在中国离婚呢?如何离婚呢?Q1:在国外结婚的人,能在中国离婚吗?答案是:可以的。想要离婚的夫妻,只要和国内有联系,比如长期居住在国内,至少有一方是中国公民,或者有财产在国内的,都可以在国内离婚。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