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被认定为赠与,离婚时如何分割?
结婚买房时明明我们家出钱多,为什么离婚时他们家却分那么多?
结婚买房时明明我们家出钱多,为什么离婚时他们家却分那么多?
张老师还未离婚时与星星大学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约定正式入职后80万安家费一次性发放,服务期8年。后星星大学在张老师离婚后将安家费一次性汇入张老师账户中。然而张老师前妻认为安家费也有自己的一份……事实经过2005年8月双方登记结婚。2015年3月张老师作为星星大学引进人才正式被聘用为教授。2015年7月张老师前妻起诉要求离婚,一审法院作出离婚判决,该判决书于2015年12月发生法律效力。2016年1月星星大学向张老师发放安
【导语】现如今房价高居不下,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所购置的房屋几乎都有来自父母的出资。家庭和睦的情况下,大多数父母会将出资作为对子女的赠与,但一旦家庭中发生纠纷,父母想要回出资或主张房屋权益,法院又将如何进行裁判呢?【案例】2002年,张女士刚刚大学毕业,其父母出资大部分,张女士个人出资小部分,购买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房屋一套,登记在张女士一人名下。房屋交房后,由张女士独自居住;2003年,张女
杨女士的父亲于2004年去世,母亲于2007年去世,两人都没有留下遗嘱。她的父母留下了一套房子,但直到爷爷奶奶都去世以后,杨女士才去办理继承手续。这个时候工作人员却告诉杨女士这套房子牵扯到了22位继承人。明明是独生女,却不能继承所有财产,还牵扯到了这么多人,这是怎么回事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杨女士的视角来看看法定继承这回事。亲属图概览杨女士父亲去世后的继承问题第一步,确定遗产的范围。这一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
孟子云: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赡养老人,不仅是家庭的大事,更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那么在法律上,谁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呢?首先,子女在这方面肯定是责无旁贷的。那么家庭中的其他成员,例如孙子孙女是否有义务赡养家中老人呢?很多人可能就会有疑惑,拿不准主意了。今天就想通过一个案例,带着大家一起来看一看这个问题!住在浙江诸暨的汤大爷夫妻在大儿子去世以后,因为赡养的问题,把孙子告上了法庭。当初汤大爷
【导语】在大多数年轻人眼里,成家立业是成功人生的第一步,但高昂的结婚费用打破了不少人的成家梦。天价彩礼对许多人来说如噩梦般的存在,却也被一些不法分子视为致富经,以满足美少年的结婚梦为伪装,用假结婚骗取真彩礼。我国有关案例中,最具代表性的属2013年莫某骗婚一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如果被骗婚的人是你,你该怎么做?【案情介绍】2013年12月,一名自称莫某的广西籍女子和姚某经人介绍后在福建省闽侯县登记结婚,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为孩子准备一份兼具人身保障和投资属性的年金保险就成为很多父母的必然选择。那么,父母离婚时,为孩子投保的年金保险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我们来看一个案例:王女士是一家金融企业高管,事业很成功,年收入100余万元。儿子出生后,王女士作为投保人,以儿子为被保险人购买了一份大额教育年金保险,每年保费20万,交5年,总计100万。儿子2岁时,王女士和老公因为家庭
买婚房筑爱巢,是很多情侣在结婚前的一项重大事项,但是婚房就意味着与婚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离婚时也是分割的重要财产。那么,婚前购买并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房屋,离婚了该怎么分割呢?让我们来看下面这个案例。01案情简介婚前,叶女士母亲以自己名义为叶女士和肖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中介费、税费;肖先生支付了首付款;房产证登记为按份共有,叶女士40%,肖先生60%。购房不久后,叶女士和肖先生登记结婚。几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