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法学堂:离婚案件中,房屋征收利益如何分配?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4-18
4月10日,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第164期家法学堂活动,本期主题为“离婚案件征收利益案例分享”,主讲人是上海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严婷律师。
严婷律师结合实务经验,以一起涉及公房征收的离婚纠纷案为例,详细分析了夫妻双方在征收补偿中的权益认定问题,以及征收利益分割的难点与要点。
案例中,婆婆是房屋承租人,儿媳是外地户籍,儿子与儿媳婚后曾居住于承租房中,后搬离并协议离婚,但房屋征收时夫妻双方对补偿款的分割存在争议。严婷律师围绕“征收利益是否属于离婚协议中未处理的财产”“夫妻双方各自是否享有征收利益”“配偶能否分得对方的动迁利益”三个核心问题展开剖析,并引用《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及相关判例,如(2022)沪0106民初30106号、(2022)沪0104民初20562号,为在场律师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家法学堂上,严婷律师特别分享道,公房征收利益的分割需综合考虑承租人身份、同住人认定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因素。她指出,配偶可能因婚姻关系而满足“同住人”的特殊情况,但其权益范围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例如是否长期实际居住、是否享受过其他福利分房等。此外,严婷律师还针对补偿款中的“房屋价值补偿款”与“奖励补贴”的性质差异进行了区分,帮助大家理解不同款项的分配规则。
在问答环节,家与家律师就“涉及征收政策的地域差异”“协议离婚后财产追索时效”等实际问题进行互动交流。与会律师纷纷表示,本次案例内容贴近实务,对处理类似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家法学堂始终致力于传播前沿家事法律知识,加强律师团队经验交流。未来,家与家将继续围绕社会热点与法律难点开展专题分享,赋能律师专业成长。
通讯员:王凡
摄影: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