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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公证遗嘱,可以一键解锁房产过户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凝未律师、朱一菲律师 时间:2024-09-09

“父母的房子给我立了公证遗嘱,

可以直接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吗?”

在房产继承的咨询中,我们经常收到类似问题。

答案是:不能。

现实中,不少人以为只要有公证遗嘱就能办理房屋过户,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究其原因,是因为即使是公证遗嘱,也可能有失效的情况。

首先,房产登记部门难以验证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其次,公证遗嘱可能不止一份;最后,《民法典》实施后遗嘱效力规则发生变化,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一旦可能涉及争议,房产登记部门无法作出判断。因此,即使手握公证遗嘱,也不能单凭公证遗嘱办理过户。

那么,凭着什么文件才能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呢?房屋交易中心通常只认两样东西: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如果是各继承人间没有争议,相关材料比较简单且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是最快速和低成本的方式。

然而现实中,各继承人间存在矛盾不愿配合,或者因为材料缺失无法提供而公证处拒收的情况时常发生。在继承公证走不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去法院提起继承诉讼。让我们看看一般情况下的具体操作流程吧。

去哪里起诉?

因遗产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产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

主要遗产(即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

 

谁是原告,谁是被告?

原被告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意的做原告,反对的做被告。

 

起诉时,一般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

2、关系证明(原被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户籍注销证明(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具);

4、被继承房产的相关信息(房产证、产调信息、有无抵押的证明等);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综上所述,有公证遗嘱并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房产的继承通常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进行继承诉讼,具体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判断,选择最合适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