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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向父母借钱购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12-26

12月19日,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第150期家法学堂活动,也是第42期内训模拟法庭。本期模拟法庭演练了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双方争议焦点为“房屋分割比例”。

家与家律师四部资深律师孟亚云担任“审判长”,实习生郝泽明担任“书记员”。庭审开始,全体起立,书记员核对出庭人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敲下法槌,原、被告双方律师分别进行案件陈述,发表代理意见。

“审判长”:孟亚云律师

“书记员”:郝泽明

本案中,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签约购房,男方父亲当日支付定金,双方登记结婚后,男方父亲将大额房屋首付款转至男方银行卡,随后男方申请到相关贷款每月还贷。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男方陆续与其父母签订借条,所得借款用于偿还部分房贷、进行房屋装修等。现双方婚姻破裂,对房屋市值均认可,对夫妻共同债务及房屋分割比例产生争议。

“原告代理人”:苑宝丹律师

原告代理人苑宝丹律师通过严密举证,表明双方婚龄过短,房屋由原告父母实际出资、原告偿还贷款,列举了原告对家庭的主要贡献等,并就“夫妻共债”问题展开进一步辩论,为己方当事人争取最大房屋分割比例。

“被告代理人”:陈晓卓律师

被告代理人陈晓卓律师寸步不让,从双方的离婚原因、房屋登记状态、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情况、父母出资性质等方面展开辩论,为己方当事人做出有力辩护,打开新局面,争取房屋折价款的数额倾斜。

点评分享环节,家与家律师延伸讨论了既往判例,同类案件的不同裁判情况,并对原、被告律师的庭审表现做出精彩点评。

上海律协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凝未律师分享了庭审经验。她讲道,在法庭辩论中,律师的发言不仅要有理有据,还要具备语言感染力、庭审表现力,也要给当事人传递人文关怀。在举证质证中,律师要善于构建逻辑链,这很考验临场应变力,大家要紧抓争议焦点让法官快速、清晰地了解事实,避免长篇大论的赘述。对于婚姻家事案件而言,诉讼目的不仅是己方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更要实际解决夫妻间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必要时,律师可以作为调和剂,为当事人双方解开心结。

 

通讯员:王凡

摄影: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