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出轨方赠与第三者的钱款,原配能追回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11-28
11月21日,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第146期家法学堂活动,同时也是第40期模拟法庭。本期围绕一起原配诉婚外第三者赠与返还案件进行了庭审演练,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为“转账性质认定及一方不正当婚外关系事实认定”。
庭审开始,“书记员”孙琪示意全场起立,宣读庭审纪律,核对出庭人数。“审判长”沈婧律师敲下法槌,案件正式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原、被告代理律师分别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代理意见等。
“审判长”:沈婧律师
“书记员”:孙琪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1系夫妻关系,被告2为婚外第三人。被告1在与原告婚姻存续期间,持续给被告2购买名贵物品等,进行大额转账,原告使用家中摄像头记录了两被告不雅视频,并作为庭审证据呈交。现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1在婚内对被告2的财产赠与行为无效,被告2应返还受赠财物并赔偿受赠资金占用利息。
“原告代理人”:覃炜垸律师
原告代理人覃炜垸律师详细陈述了案件事实,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表明被告1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公序良俗,其赠与行为全部无效,并在举证、质证中进一步表明视频证据取证手段的合法性,两被告存在不正当婚外情关系,被告2应当全额返还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捍卫己方当事人权益。
“被告代理人”:周燕律师
被告代理人周燕律师面对法庭不利证据突袭,灵活应对,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目的提出质疑,围绕法律的三性统一,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全方位驳斥,并紧抓原告的证据漏洞,力陈被告1主动追求被告2,隐瞒真实婚姻情况,被告2作为受害者其合法权益法庭应当综合考量。
庭后交流环节,在场资深律师对本次模拟法庭进行点评,对原、被告代理人的庭审准备、庭审表现力、辩论角度等表示肯定,并指出当前的进步方向。随后大家引申讨论了原配诉第三者赠与返还案件的既往判例、法律适用、办案难点等问题。
婚外关系中的财产纠纷案件不在少数,但涉及调查取证、银行流水、事实认定等复杂情况时,当事人往往束手无策。模拟法庭演练既是律师团队对此类案件的深度复盘,也是青年律师磨炼办案能力的重要实践。家与家律师团队将一直秉持“更专业、更担当、更温暖、更卓越”的价值观,不断精进,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贡献专业力量。
通讯员: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