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法学堂:离婚中如何处理股权激励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06-13
6月6日,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第123期家法学堂,本期主题为“离婚中如何处理股权激励”,主讲人是律师三部的资深律师王丹丹。
股权激励是企业低于市场价或无偿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或者股权奖励等,通常是分期分批地分配给激励对象,全部分配完成通常需要几年时间,因此,股权激励的价值具有未知性和不确定性。
那么,离婚时,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取得的股票,
其价值如何评估?
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吗?
家法学堂上,王丹丹律师基于股权激励的特殊性,将期权授予时间、行权时间等进行了精细划分,并对照婚前、婚内、离婚后等不同阶段讲解了判断股权激励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关键点。
交流环节,家与家律师各抒己见,共同分析了“涉案双方无法就股权分割达成一致时庭审的判令方式”“股权激励为限售股或股票期权的价值难以评估时的处理方法”等实务问题,并结合实际案例就此类新兴财产分割方式给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