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凝未律师做客上海电视台,解读张继科事件及女性权益
来源: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4-11
近日,张继科赌博欠债以及传播女演员隐私视频的事件持续发酵。4月4日,徐汇区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负责人、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凝未律师受邀做客上海电视台《夜线约见》节目,与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许德娅老师一起,梳理这起舆论事件,就相关的法律和网络舆论问题展开讨论。
主持人提出“张继科可能存在用隐私视频抵债的行为,是否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李凝未律师认为,该行为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他首先侵犯了相关当事人的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如何遏制公众事件一旦进入舆论场,就会出现蹭热度、浑水摸鱼等乱象?
两位嘉宾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许德娅教授认为平台可以作出有力保护,该事件作为还没有定论的代表,平台讨论区应对“视频资源”这类可能会侵害受害人权益的关键词予以屏蔽。平台可以引导公众去讨论,而不是任由舆论发酵,导致受害人再次受到伤害。
李凝未律师谈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逐步健全,网上的发言也应当依法受到相关约束。如果在网络平台上侵害了他人的权利,那么权利受损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平台也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遏制侵权行为。关于近期的AI换脸事件,李凝未律师进一步强调AI换脸、传播隐私视频等行为侵害女性权益的行为,它不仅仅是民事上的侵权行为,很有可能构成犯罪。
李凝未律师提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说明国家鼓励女性积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鼓励女性朋友如果遇到此类问题,第一种情况就是报警;另外假设交往期间拍摄了私密视频,分手之后被另一半要挟,那么这种情况下除报警之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节目结束后,李凝未律师就事件相关的法律热点,以及婚恋关系中如何保护女性合法权益的问题,作出详细解读:
1. 传播女友隐私视频违法吗?
违法,还可能构成犯罪。未经允许传播他人的隐私视频,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属于明确的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或涉及私密色情内容,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行为人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 爆料者的爆料是否也存在违法的争议?
所谓爆料,需要注意把握分寸,否则可能侵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若该公众人物存在违法犯罪、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则可以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进行举报。
若爆料内容存在断章取义,爆料人存在恶意诋毁他人声誉的行为,记者未核实甄别就进行报道,则可能侵犯该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爆料者曝光受害人信息,是否违法?
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更明确规定了,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本案中,受害女性虽为公众人物,但相关事件属于其私人事务,更属于其个人隐私,受害女性没有义务向大众进行披露或公开。他人无论出于任何理由、基于任何目的,都没有权利未经允许,进行泄露和公开。因此,受害女性的隐私权在本案中,可以说是受到不同侵害主体的多次侵害。
传播泄露个人私密视频属于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禁止此类内容传播,也禁止行为人以此牟利。而以女性隐私换取利益或者博取眼球的行为,突破了现代社会道德界限,更违反法律规定。
4.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女性应该如何维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条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保护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在婚恋关系中,法律禁止任何人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在公众视角中,法律要求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当客观、适度,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人格权益,更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如果女性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坚决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中,受害女性在遭遇侵权事件时,勇敢选择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无疑为广大女性树立了一个积极正面的榜样。当女性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不应对受害者施以道德凝视,更不应困于“完美受害者”的论调。我们支持女性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是支持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