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粤明董洁和好了?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这么办!
来源: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桂芳芳律师 时间:2023-02-08
董洁潘粤明,世纪大和解?
2月5日是潘粤明儿子顶顶的14岁生日,凌晨,潘粤明发布顶顶放烟花的视频并@前妻董洁:“儿子好帅!生日快乐。”董洁也同时转发:“他一定会越来越好”。
网友们纷纷表示“活久见”,两人这是世纪大和解啊。毕竟距离两人当年的离婚纠纷已经过去整整十年了,潘粤明一直都是隔着网络给儿子庆生。
2012年,两人的离婚风波在娱乐圈闹得沸沸扬扬,董洁方称潘粤明有不良嗜好、婚内出轨的行为;潘粤明则是一纸诉状告前妻经纪人诽谤造谣;接着爆出董洁出轨王大治,婚内曾与富商有染等。
两人感情问题的是是非非之外,最揪心的还有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当年,董洁与潘粤明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我们无从得知,但是儿子顶顶在两人离婚后一直是由董洁直接抚养,潘粤明每年为儿子庆生都只能靠以前的照片和庆生头像。网友们对他的遭遇感到惋惜、同情。
其实,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不管是离婚时还是离婚后,始终都应该善待孩子,因为孩子是最无辜的。婚姻家事律师为您解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归属,以及离婚后又该如何与孩子相处?
律师解读
离婚三件事,感情、小孩、财产,似乎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但是,您知道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时是如何裁判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者母,又该如何行使探望权呢?
1、法院如何裁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对于抚养权的归属已经有明确规定。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上,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裁判。
2、离婚后,父母该如何与孩子相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第二款)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三款)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所以,即使董洁与潘粤明离婚了,儿子顶顶由母亲董洁直接抚养,潘粤明作为父亲也是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的。如果事实真像娱乐新闻中所说的,潘粤明十几年未能见到儿子,其实他早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行使探望权。
拓展问题
问:“抢孩子”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答:不一定。正如前文所述,法院裁判子女抚养权的最核心的宗旨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抢孩子”虽然能让孩子强行性地与其共同生活,但是对孩子的成长不利,甚至是造成伤害,所以法院不仅不会将“抢孩子”得来的共同生活作为法院裁判支持抚养权的依据,甚至还会当庭对“抢孩子”的一方予以批评教育,给出惩罚性判决。
问:二孩家庭的孩子抚养权,一定是夫妻一方一个吗?
答:不一定。如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名孩子共同生活,更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也会判决抚养权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均不希望两名子女分开生活,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轮流直接抚养两名子女,这也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问:抚养权判决或协议归属夫妻一方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夫妻离婚后,若想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仍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方式予以变更。
阿德勒说:“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守护。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在抚养权及探望权问题的争议中,无论是通过协议,还是通过诉讼方式处理,都能将离婚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