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都结了还要退彩礼?一文带你读懂:彩礼啥时候要还!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7-05
近日,一则“闪婚一年离婚欲要回20万彩礼”的新闻冲上热搜,引起了广泛讨论:
在众多的吐槽中,有很大一部分网友对“彩礼究竟要不要还”存有疑问:
虽然在这则新闻里,阿珍最终返还了11万元的彩礼和“三金”给阿强,但这是双方达成的协议,而非法律的硬性规定。那么,在法律规定中,都已经跟阿强结婚了的阿珍,也应当退还彩礼吗?这里先给出简短的答案:按照法律规定,本案中的阿珍确实应当退还部分彩礼。
可能很多人会对这个答案感到意外:婚都结了还要退彩礼,那彩礼还有啥存在的意义?别急,接下来我们带你捋清楚,彩礼到底啥时候要还!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需要返还:
第一种情况,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这条规定意味着,原则上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彩礼是无需返还的。但是,存在两种法定的例外情况,也就是接下来的第二、第三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过。
双方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例如,一些人为骗取钱财,以结婚为诱饵要求对方给付大量彩礼,但登记后却并不与对方共同生活,甚至一走了之。在这种情况下,理应返还彩礼。
但在审判实践中,“未共同生活”这一条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有些法院认为,虽然共同生活过,但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也应当返还部分彩礼。
第三种情况,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此条有两个重点:
第一,彩礼是婚前给付。婚前给付的意思是,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即使结婚了,在没有财产混同的情况下,也仍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但若彩礼是婚后给付,在没有明确表示赠给哪一方的情况下,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无所谓返还。
第二,“生活困难”虽没有明确的标准,但根据最高法的“理解与适用”,应当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依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非指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其生活条件变得困难。
当然,即使符合上述三种需要返还的情况,也并不意味着需要全部返还。在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数额、彩礼的用途、双方是否有过错等因素,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回到阿珍和阿强的案子,阿强的父亲在双方婚前给了阿珍二十万的彩礼,阿强家因为彩礼已经债台高筑。而阿强作为有先天性耳朵和四肢障碍的人,确实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加之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没有生育子女、彩礼数额也较高等因素,从法律的角度看,阿珍确实应当退还部分彩礼。
维系一段长久婚姻的,从来都不是高额的“彩礼”或“嫁妆”,而应当是两颗愿意互相扶持、互相陪伴、共同进退的心。我们也衷心地希望,大家都能遇见那个无论潦倒还是得意,都愿意坚定选择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