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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强制报告制度,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31

2022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六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被追责对象涉及住宿经营者、学校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各类主体。其中,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典型案例

2021年,马某离婚后,将未成年的孩子岳某接到男友王某家中居住。后因马某有事外出,将孩子交给王某照看。谁料王某不仅不照看孩子,反而先后用手打、脚踹等方式将孩子殴打致重伤。在孩子被送至当地医院后,两位医生先后为其治疗,但两名医生在发现孩子伤情异常后均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医院护士吴某将孩子的情况反映给当地妇联,妇联工作人员与吴某探视孩子后,认为其可能遭受家庭暴力,遂决定报警,公安机关随即将王某抓获。

后当地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最终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由于护士吴某及时报案,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被害儿童获得及时保护,案后,吴某被授予该县优秀青年的荣誉称号。同时,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医院对接诊孩子的两位医生作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并取消评优资格的处分。

强制报告制度是什么

在许多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经常会面临暴力行为过于隐蔽而难以为人所知的困境。尤其是当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时,可能因年龄、认知、表达等因素更难以主动寻求帮助。

如何突破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如何对特定职业人群赋予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强制报告制度”应声而来。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法律对强制报告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简称“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早在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吸收了强制报告制度,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是指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这意味着,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各类组织和从业人员而言,一旦发现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路见不平、揭露罪行将不仅仅是义举,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不能履行,将会被依法追责。

该典型案例中,男孩岳某自身不具备向有关机关报告的能力,护士吴某对孩子伤情的关注和主动报告行为,对后续维护孩子权益、惩治犯罪分子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最高检在本案的典型意义中也指出,医护人员强制报告将对救助保护处于不法侵害中的未成年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认为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侵害的,医护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对于侵害事实瞒报或不报的,应当依法处分、严肃追责。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其权益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而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的严重损害可能影响其一生。因此,无论您是否是具有强制报告义务的人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果发现了对未成年人施加家庭暴力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请您及时向有关机关进行报告。让我们撑开法律之伞,共同守护孩子们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