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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关于离婚的法律要点你一定要知道!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23

各国的经济、社会、文化等交流日益密切,涉外婚姻也越来越普及。双方感情破裂,选择走向离婚时,如何通过法定程序离婚呢?

涉外婚姻当事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的。总结如下:

1.一方为内地居民,一方为外籍居民

2.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完全自愿

3.离婚双方已经对子女抚养权、财产问题、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离婚双方当事人在内地登记结婚或由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结婚证

5.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但在新冠疫情反复情况下,外籍一方无法回中国,即便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问题、债务问题等已达成一致,本人不前往婚姻登记中心是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此时该怎么离婚呢?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涉外诉讼离婚所需材料,总结如下:

1.由起诉人签字盖章的起诉状。

2.当事人的身份材料。

(1)内地居民: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复印件;

(3)外籍人士:提供有效护照复印件。如果当事人亲自提交,上述身份材料不需要经过公证;如外籍人士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进行公证。

3.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证,如果结婚证在境外办理,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4.当事人双方的共同财产情况,如果对财产没有争议需要注明。

5.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情况(如有)。需提供子女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6.授权委托书(如有)。外籍人士委托内地律师代理婚姻案件,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无需再经过公证;

(2)外籍人士委托代理人经国内公证机构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3)外籍人士在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其他证据材料(如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

 

协议或诉讼怎么选?

由于当事人无法回国亲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达到解除婚姻的目的。相对于协议离婚而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更复杂,但更适合外籍人士作为离婚的方式。

 

参考法条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2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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