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这些重点,你知道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每年的5月15日,即国际家庭日的所在周为家庭教育宣传周。
那么在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让我们来看看这部关乎家庭教育的法律有哪些重点。
重点一
首次界定家庭教育内容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重点二
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
《家庭教育促进法》确定了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重点三
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国家和社会则将通过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对家庭教育进行支持。
重点四
家庭教育的优秀方式方法
家长在实施家庭教育时,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还列举了亲子养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潜移默化等八种有利于子女全面健康发展的具体教育方式,供家长参考。
重点五
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其实就在2022年1月,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就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具了全国首个家庭教育令。这也印证了,伴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家庭教育从沉淀于日常生活的“家事”逐渐上升为牵动社会发展的“国事”,并有法可依。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家长作为子女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更应当学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知识,在法律的指引之下,引导孩子走向更为健全而光明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