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后,还能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2
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对是否离婚、孩子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进行明确安排。
那么,如果一方想在离婚后对这份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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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约定
男女双方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双方对于离婚协议中自愿离婚的约定,不能反悔。不过如果双方都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可以选择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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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约定
如果一方对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安排反悔,另一方也同意,那么双方可另行达成约定并按新约定履行。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一方还能单方反悔吗?
(1)抚养权
离婚中未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在离婚后希望取得子女抚养权的,需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在另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或者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起诉方生活等法定情形下,法院应当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2)抚养费
离婚后,双方如果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有新的想法,可以协商变更。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
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在自身经济状况明显恶化,或者继续支付原定抚养费将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降低抚养费。
接收抚养费的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治病、学习所需金额远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此项诉讼,一般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代理孩子提起。
此外,如果男方在离婚后发现自己被女方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可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且要求女方返还其已支付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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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约定
与子女抚养的情形类似,如果男女双方能协商一致,他们可以针对财产再行作出处理。否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正常签署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一般不能单方反悔。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子女,且未过户的情况下,这种离婚赠与一般也是不可单方撤销的(非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在不动产未过户,动产未交付的情况下,通常可以单方撤销)。
(2)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
签署离婚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需要在知道受到欺诈或胁迫行为结束后的一年内提起诉讼,否则撤销权依法消灭。
同时,被欺诈、被胁迫的有关证据,并不容易正确获取。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进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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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或再育自由的约定
离婚协议中如果约定了一方不得再婚或者再生育子女等,该方可以反悔吗?
这样的约定违反了法律对于婚姻自由和生育自由的规定,是无效的。同样,如果约定违反了公序良俗,也会导致无效。因此,即使另一方起诉要求履行这些约定,法院也不会支持。被“约束”方无需受到该约定的限制,随时可以反悔。
离婚了,生活还在继续。新的生活可能造成原本的离婚协议难以履行,而离婚协议的不当约定也可能造成新生活的寸步难行。所以,签署离婚协议时要慎重、仔细审查条款,最好由专业人士协助完成。
如果因离婚协议的反悔而面临谈判或诉讼,则建议大家提前了解证据搜集要点、谈判策略与诉讼策略,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