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普法

用法律人的热忱去普法

赌王遗产继承案,法院判决仅是大战开端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4-22

“赌王遗产才17亿港元”?是的,“赌王”的千亿港元资产在他生前基本都分配完了,17亿港元是晚年剩下的一些贴身的财产。而就是这17亿港元,也引来重重纠纷,道道难关。

叱咤大半个世纪,“赌王”何鸿燊,一位传奇性的人物,他的名字家喻户晓。博彩业、地产、银行,何鸿燊打造的商业帝国不可谓不庞大。不可复制的成功背后,家族遗产继承问题却成为了子女的困扰。

4月19日,“赌王”何鸿燊遗产争夺案宣判,引来热议无数。

 

 

这场官司是怎么回事呢?

由于“赌王”生前没有立遗嘱,这笔钱具体有多少需要由专业机构来审计。于是,长房次女何超贤、二房长女何超琼,就该请哪家第三方机构来管理,闹上了法庭。

最终,法官判决驳回何超贤申请。法官受访指出,此前何超琼的委任建议被二房至四房成员支持。这场财产争夺战,也在一纸判决书中暂时划上句号。

 

豪门风云涌动,由谁行使遗产管理人权利,清理遗产,大有讲究。香港地区的遗产管理人制度由来已久,与《民法典》新规定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作以下比较:

 

一、有关遗产继承方式的规定

根据香港法例第10章《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凡任何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去世,且在香港遗下他没有立遗嘱的遗产,则该遗产须归属遗产管理官;如遗产管理官认为适当,可收取及接管该遗产,直至就该遗产的管理作出授予为止。也就是说,在香港,遗产必须经过遗产管理阶段,由遗嘱执行人先继承遗产,再分配给受益人。

而《民法典》新确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遗嘱管理人无权直接继承遗产,继承人可直接获得遗产。

 

二、有关遗产管理人的选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而言,如果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了遗嘱执行人,通常由遗嘱执行人承担遗产管理人;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或者虽然立了遗嘱但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如果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而在继承人旷缺,即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在香港,如果遗嘱中指定了遗嘱执行人,那么指定的人在经过法院授权后就可以对遗产进行管理。如果无遗嘱或无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法院可根据申请委任一名或几名其认为适当的人为遗产管理人。

 

三、有关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而香港《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中》则是对遗产管理人在处置、购买遗产等权力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和限制,同时对于按照遗嘱认证或者遗产管理行事的人也列出了保障范围。

“赌王”遗产继承案件中,法官认为原告要求增加遗产管理人的请求没有足够理由,故未支持。遗产管理人的选任仅是遗产继承的开始,之后的遗产分配可能会引发更多争议,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会给大家带来新的启示。“赌王”遗产争夺战尘埃还未落定,后续发展仍然值得大家期待。

 

商场如战场,未来何鸿燊家族是否还会面临更残酷的商业挑战,我们不得而知。但现实生活中,普通人也会面临遗产继承的问题,善用遗产管理人制度,将财富分配运筹于帷幄之中,将人生故事传承给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