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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小百科:丧葬费和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3-02

遗产的定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丧葬费的定义

丧葬费是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火化费、告别仪式费、骨灰盒购买费、骨灰存放费等。死者生前就职单位向死者近亲属给付的丧葬费可视为对其近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本质在于帮助死者家属解决丧葬花费时遇到的经济困难。

抚恤金的定义

抚恤金是通过发放金钱向优抚对象提供生活经济保障的费用。抚恤金包括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两种。

伤残抚恤金主要是针对职工因工被确定为残废且丧失完全劳动力,需靠他人扶助饮食起居,从而发放伤残抚恤金至死亡时止的款项。

死亡抚恤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在职工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费用,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性质。如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军人遗属,享受死亡抚恤待遇。死亡抚恤金可分为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和定期死亡抚恤金两种。

抚恤金的特点

死者的近亲属获得的抚恤金,在年度计算公民个人收入时抚恤金不计入其中,也无需缴纳税费。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死亡赔偿金的实质为侵权损害赔偿;而死亡抚恤金不具备侵权性质,具有较强的精神抚慰性质。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曾在2005年《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中明确答复了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因此,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通过上述定义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丧葬费和抚恤金、死亡赔偿金并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前的合法财产,而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而给予被继承人近亲属的费用,因此丧葬费和抚恤金、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范围。

那么,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具体数额一般是如何计算得出的呢?

根据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相关实务问题

1、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近亲属希望同时主张被继承人的退休工资和丧葬费、抚恤金时应如何提起诉讼?

针对上述诉请可分成两个案件进行诉讼,案由分别为“继承纠纷”和“所有权确认纠纷”。作为继承纠纷立案的标的是被继承人的退休工资,作为所有权确认纠纷的标的是丧葬费和抚恤金。

2、在继承案件中中,能否申请一并处理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死亡抚恤金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中回复,继承案件中如有权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近亲属均作为当事人参加案件审理,并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分割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在继承案件中一并处理上述财产的分割。

3、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在近亲属间进行分配呢?

虽然现行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丧葬费一般应优先扣除办理丧葬事务的实际花费后再进行合理分配;抚恤金的分配也存在多种观点:

1、按均等份额分配;

2、参照遗产进行分配;

3、需要结合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生前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依赖性等因素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可以看出,上述几种财产类型并不属于遗产范围,是由就职单位或者侵权人直接支付给家属的款项,带有 “慰问”、“赔偿”性质,故无需再经过遗产继承程序,由家属决定如何处分。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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