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特殊的青少年法律课:未保法走进上海领科国际高中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2-09
2022年12月6日晚,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桂芳芳律师,应上海领科国际高中的邀请,参加学生讲座活动,针对我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专题讲座。
同时,还有公益教育专家周文秀老师分享《世界因我而不同》主题课程。讲座在上海领科国际高中线下线上同步进行,全校三个年级的学生同步进行了观看。
讲座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向学生们介绍我国的法律,包括对法律的概念、法律职业、法律体系等法律基本问题的科普。
二是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四个方面,并从专业角度向青少年介绍在遭遇以上情形时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
介绍我国法律体系
桂律师向同学们介绍我国的法律部门包括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等七个部门法,法律职业包括法官、公安、检察官、公证员、律师等职业。法律理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等等。
桂芳芳律师从大家感兴趣的律政剧引入话题,针对青少年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能力,通过顺口溜、名人名言等多种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的基本概念问题,同时也激发同学们对法律的兴趣
二
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四大保护,分别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都与青少年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课程中,桂律师通过和青少年切实相关的例子和相关电影,生动地向青少年讲解了学习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同时桂律师也告诉大家,当遭遇以上问题时要如何做好自我保护以及调查取证等。在场的学生们积极互动,在心底种下了法律的种子。
未成年人是社会中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未成年人保护这一方面,我们都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