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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隔代亲,爸妈离婚后爷爷奶奶还有探望权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6-24

很多年轻父母基本都忙于工作,很多家庭都是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帮助带孩子。极端情况,如果孩子的父母离婚或一方去世时,爷爷奶奶就面临与孙子女分开生活的局面,那么爷爷奶奶有权探望孙子女吗?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本文就用真实的判例告诉你,隔代探望能否得到支持,以及具体如何探望。

 

01

爷爷奶奶有探望权吗?

目前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还是支持隔代探望权,但是相对比较谨慎,支持隔代探望权的最大原则还是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中心,同时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

从判决来看,法院支持隔代探望,有以下3种情形:

(1)爷爷奶奶曾长期抚养孙子女,与孙子女建立了良好感情的;

(2)孙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3)爷爷奶奶能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一致的。

让我们看一个案例:

冯某和刘某是夫妻,两人生活幸福并生了一个女儿冯小某,日常都是由冯小某的爷爷奶奶帮助照顾。2016年,冯某因车祸意外死亡,冯小某开始主要由妈妈及外公外婆照顾。2017年,再一次见到孙女,两位老人纵横泪下,要求以后要经常看见孙女,但被妈妈拒绝了,因此两位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支持探望。两位老人与妈妈就冯某的遗产分割也诉至法院但调解结案后,法官支持了两位老人的探望权请求,认为两位老人在冯某在世时一直帮忙照顾冯小某,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两位老人与刘某的遗产纠纷也能调解,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两位老人探望会对冯小某不利,希望双方抛弃往日恩怨,使冯小某在父亲冯某去世后,还能感受到来自爷爷奶奶的亲情和温暖,弥补些许亲情上的缺失。

需要说明的是,爷爷奶奶行使隔代探望权,应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与行使隔代探望权的爷爷奶奶应当相互体谅,协商具体的探望方式、频率等,避免因为隔代探望而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的生活或学习。

如果隔代探望行为确实会对孙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监护人是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确实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依法终止隔代探望。

 

02

什么情况下,隔代探望求而不得呢?

也有不少判决,法院不支持隔代探望权。有以下3种情形:

(1)爷爷奶奶对孙子女未进行抚养或照顾,并未与孙子女建立良好感情,探望可能不利于孙子女身心健康的;

(2)因爷爷奶奶与照顾抚养孙子女的一方之间有严重冲突,探望可能影响孙子女健康成长的;

(3)孙子女有一定认知水平和判断能力后,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爷爷奶奶探望的。

 

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2013年,赵女士和李先生登记结婚,并生育一个儿子,后双方离婚。李先生的父母常年居住在外地,与孙子联系较少,祖孙关系比较疏远。后,李先生生病,期间均由李先生的父母照顾,赵女士带着儿子住在娘家,爷爷奶奶也没有去探望过孙子。2016年,李先生去世,老两口因继承问题将赵女士和孙子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解决。2017年,赵女士起诉老两口的女儿、女婿构成对赵女士的名誉侵权,判决二人赔偿赵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并未支持老两口的隔代探望权请求,理由:虽然是丧子祖父母,但之前生活中并未抚养过孙子,与孙子之间的感情淡漠,且老两口一家和儿媳交恶,经历几次诉讼,关系短期内很难修复,孙子年幼,必须由母亲协助探望,双方打交道时产生矛盾,势必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老两口也是长期居住在外地,将孩子带到外地探望,孩子容易产生分离焦虑等反应,也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03

隔代探望的方式及频率是怎样的?

根据目前公开的案例,法院支持隔代探望的,隔代探望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上门探望,适合孩子比较年幼(如3岁以下);

(2)当天上午将孩子接走、下午将孩子送回;

(3)视频通话,适合不在一个城市或不在一个国家的情形;

(4)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

 

关于隔代探望的频率,则有以下几种:

(1)每月探望一次;

(2)每月探望两次;

(3)若孩子生活在域外或其他不同城市的,每月可以视频1-2次;见面探望时间可以2-5天,具体双方协商;

(4)被告缺席审理的,也未提交书面意见的,法院因为不知晓孩子的生活情况,一般会支持隔代探望权,但具体探望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

 

爷爷奶奶也是孩子的血缘至亲之一,如因孩子父母离婚、死亡而导致老人无法见到孩子,不仅老人的情感是无法接受,也不符合人之常情。因此,隔代探望权的合理保护不仅有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减轻其父母离婚、离世对其造成的心理伤害;同时,又可慰藉老人,缓解老人的痛苦心情;也符合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及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合理支持爷爷奶奶对孙子女的探望权,别让老人的爱无处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