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亲患病老婆不肯出钱,我能自己卖房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桂芳芳律师 时间:2022-05-27
“这套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谁也不能卖。”
“我就要卖房救我妈!不行就离!”
小王的母亲患病多年,保守治疗已被宣告无效。医生建议手术,但是需要一大笔钱。小王手里已经没了现金,能用的只有现在住的一套小房子。问题是,这套房子是小王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妻子决然反对:“不如放弃治疗,让妈妈好好享受余生,我们可以让她吃得更好一点,生活得更好一点。”无论如何,小王的妻子就是不同意卖房给婆婆治病。
小王却坚持给母亲手术:“我就要卖房救我妈!不行就离!”
我们都知道,在婚姻中夫妻俩是平等的,都有权处置共同财产。遇到一方父母生病了,应当一起协商拿出多少钱去治病。不过,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像小王这样的问题,对此,小王该怎么办呢?婚内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不离婚也能卖房治病吗?来听律师怎么说。
这的确是婚姻生活中的两难,那法律对此能无动于衷吗?
当然不会。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的规定,面对这种情况,小王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婚内财产,将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用于支付母亲的医疗费用。
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上法院不予支持,除非离婚。但有两种情况属于例外情况:
1、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应医疗费用。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当夫妻一方有上述两种行为的任意一种时,法律赋予另一方在维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获得救助的权利。
第一种例外情况中的婚内分财,可以防止有人婚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最后离婚了但是另一方在财产方面十分被动;第二种例外情况中的婚内分财,就可以保证夫妻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也能履行赡养义务。
小王想要赡养自己的母亲,要为母亲争取生存的希望。夫妻对此尽管有不同意见,但是夫妻感情并没有到破裂的程度,还是具备共同生活的可能,因此小王不打算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最后,在律师的建议下,小王夫妻俩决定在婚内分割共同财产。卖掉房子后,小王用他分得的钱支付母亲换肝的费用,妻子用她分到的钱来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且由她自己所有和保管,也让她拥有了安全感。这确实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永远不要认为结婚就是一劳永逸的事。掌握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婚姻出现问题时,及时向律师求助,将解决问题的钥匙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有人深陷在婚姻的琐事中无法自拔,但你可以选择运用法律的智慧,化解婚姻中的小阴霾,拥抱生活的绚丽阳光。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民法典规定的婚内分财,是夫妻共同财产制的例外,正是法律在平衡感情和财产上的良苦用心。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