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这两大点很重要!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桂芳芳律师 时间:2022-04-06
“孩子爸爸赌博还出轨,如果孩子跟着他就毁了。”
“我的两个孩子从来没分开过,孩子的抚养权也不能分开。”
夫妻双方如果有两个孩子,离婚时抚养权该归谁呢?是父母各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的确,如果双方抚养条件相当,法院一般都会判定孩子一人一个。所以,如果想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从证据和庭审方面来努力,这考验的都是律师的功力。
张先生和李女士婚龄十几年,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如今双方感情破裂,张先生起诉离婚,要求大女儿跟随李女士,次女由自己抚养。庭审中,李女士同意离婚,但是要求两个女儿都由自己抚养,并提交了两个女儿的手写信,两个女儿均表示愿意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因两个女儿已满八周岁,且该意愿与女方要求一致,故法院参考了她们的意愿,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
但是,并非所有的案件类型都一样,以上述案件作为参考,我们提炼出二孩案件中抚养权争取的主要因素。
01
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证据为王
1、子女的抚养现状
该类证据需要体现出子女现跟随一方生活,且由该方照顾,若贸然改变现有状态,让其去适应新的环境,显然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会对年幼子女的心灵带来极大的创伤和影响。
2、子女意愿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参考子女的个人意愿。有这样的案例,次女不满二周岁,长女已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愿跟随母亲共同生活,法院最终判决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归这位母亲。但不是所有的家庭刚好都满足这样的条件,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则应当及时和子女沟通,明确其个人意愿,并固定为证据留存。
3、子女感情深厚
首先要强调子女之间感情深厚,从小相互相依,分开不利于孩子感情的培养以及其健康成长。
4、对方存在过错
如果对方有家暴、吸毒、出轨等情节,应搜集完整并整理为证据,用以证明对方并不适合抚养子女,跟随其生活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且价值观念也容易受到影响,法官对此会认真考虑。
凡事无绝对,即使证据十分充分,在子女抚养这一块,也不能掉以轻心。审判人员会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的精力等角度出发,来综合判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多提供证据,使审判人员对现实情况多一些了解,从而形成内心确信,为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提供更有力的事实基础。
02
尊重司法现状,法院调解优于判决
在当前的司法现状下,法院判决两个孩子都由一方抚养还是有较大压力。尽管法官也知道孩子不宜分开,但是作为法官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因此,调解能给双方带来更多机会,也可以实现判决无法涵盖的内容。
调解可以实现两个孩子不分开,有两种可能:
1、一方只有名义抚养权,孩子实际随另一方共同生活
有案例表明,夫妻双方可以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权双方各一个,但孩子可依据其个人意愿跟随另一方生活。这样一来,双方都有抚养权,两个孩子也未曾分开,实现了共同成长。调解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对子女的探视,进而保障探视权的落实。
2、双方都有抚养权,时间上轮流抚养
如果双方都希望与子女共同生活,还可以约定轮流抚养。我们经办了多起案件,因男女双方都不想和子女分开,最后达成一致意见,以三个月为期限双方轮流抚养,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另一方可在周末进行探视。
不管是诉前调解阶段还是庭审中的调解阶段,都是可以利用的机会,调解阶段需要及时关注到对方需求,给对方做工作来变通调解方案。如果对方过多关注财产,则可以让步部分财产来争取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仅担心与子女关系疏远而无人养老,则可适当放宽探视权消除对方顾虑。总之不同案件有不同的切入方式,围绕子女的利益和对方的关注点去谈判,基调永不过时。
孩子并非商品,不是谈判的筹码,更不是双方宣泄情绪的缺口,父母的情感之事不应给子女带来伤害。在离婚时,双方应当积极考虑如何将对子女的影响降到最小,给孩子的健康成长支起一把温柔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