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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三八妇女维权月”启动,家与家首度亮相守护千万家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6-09

  在“三八”妇女节到来的前夕,“建设法治上海 巾帼在行动”——2021年上海市“三八妇女维权月”启动仪式于3月4日上午在奉贤区博物馆顺利召开。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妇联、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宣办主办,奉贤区妇联、奉贤区司法局、奉贤区法宣办承办,上海市女法官协会、上海市女检察官协会、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协办。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创始合伙人桂芳芳律师受邀莅临现场出席本次活动。

  

 

  上海市“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已经连续举办21年。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而上海妇联对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的重视和担当却始终如一。

  今年是与众不同的一年,其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施行的第一年。为契合与满足新时代背景下的妇女维权需求,本次活动主题特定为“‘典’亮新时代,保护‘她’权益”,将民法典与妇女权益保障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活动开始,奉贤区委副书记骆大进为活动致辞,提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实质平等对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之处。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宋烈也发表讲话,强调《民法典》实施后应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工作,让民法典走到妇女维权的每一步。

  

 

  上海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马列坚宣布维权月活动正式启动。

  

 

  今天启动仪式的亮点之一,就是由四位法律界的专家为大家带来的精彩普法圆桌会。此环节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副主任、徐汇区妇联兼职副主席、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主持。

  

 

  《民法典》新增和修订的各项制度,如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扩大“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制度等不仅强调了对弱势一方,尤其是女性的特殊保护,也体现了男女实质平等的原则。

  圆桌会中许莉教授指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宗旨体现为三方面:“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护弱势群体、追求男女实质平等”、“强化婚姻当事人的义务并明确违反义务一方的民事责任”。

  上海一中院的郭海云庭长提到,《民法典》保障妇女在遇到配偶存在过错行为时,可通过举证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或多分财产的裁判结果,进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后,张玉霞律师也通过案例分享,对遭受丈夫家暴的全职太太离婚时可获得怎样的补偿这一问题,结合《民法典》新增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进行了解读。

  谭芳律师则专门针对此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解读。事实上,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一直都是备受公众关注、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家事法律问题。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利贷、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夫妻另一方权益等现象频繁发生,而且权益受侵犯一方大多数为女性。

  

 

  谭芳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副主任、徐汇区妇联兼职副主席、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

  为了保护非举债配偶方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特别确立了夫妻共债共签原则,强调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谭芳律师强调了该项制度对保护家庭中弱势一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并同时肯定了全国妇联对该项新规的出台所作的努力和贡献。

  

 

  四位专家在立法、审判实务等方面的精彩解读与专业分享收获了现场观众的热烈掌声,也将活动气氛推向了高潮。大家从中感受到了《民法典》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在未来冉冉升起的希望,也深刻体会到了对妇女维权工作的责任和使命。

  的确,作为上海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婚姻家事业务的律所,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深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家与家全体同仁一直奔赴在推动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的最前线,深度参与了上海妇联组织开展的各项民法典线上线下普法宣讲系列活动。

  2020年,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作为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创始合伙人桂芳芳律师作为上海女律师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员,以润物细无声的爱心和恒心,一致坚守在法治宣传的第一线,宣传民法典,助力民法典正式实施。